Beijing UP-C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gineering Tech., Co., Ltd.
3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合作,通过中国产学研促进会组建《中
国绿色碳循环技术创新产业联盟》。联盟以碳减排和循环利用技术为核心,组合政府、科研
院所、企业、金融市场四要素,实现我国自主碳排放权的金融化、政策化、资源化。同时,
规划我国重点行业碳循环的发展路线图,通过碳循环发展技术的研发和示范,达到我国碳
4公司DMC项目正在市场调研,项目拟规划投资建设一座年产量20万吨的DMC生产
厂。项目拟分三期投资,第一期建设产能为2万吨/年,第二期建设产能为5万吨/年,第三
期建设产能为13万吨,实现目标产值14.3亿元,利税2.68亿元,产品的应用将消耗二氧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是 否
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没有人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否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
注:因2012年1-6月未有完工项目,没有确认收入和成本,所以计算上年同期营业收入、
注:因2012年1-6月未有完工项目,没有确认收入和成本,所以计算上年同期应收账款
本公司是致力于烟气净化:烟气除尘、烟气脱硫、烟气脱硝等环境保护与资源再
生利用工程的技术开发、咨询、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总承包建设、设备投资运营管
理及合同能源管理于一体的环保科技公司,拥有在环保方面雄厚的高新技术力量、市
场及人力资本优势,建立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环保技术团队,环保专业工程承包、机电
安装专业工程承包、钢结构专业工程承包管道施工专业工程承包四项资质,为钢铁、
石化、造纸、能源、市政、火电等行业提供节能减排,降本增效,改善环境质量的服
务。公司通过EPC、EMC等形式开拓业务,收入来源是产品销售、服务收费、节能效
钢铁行业持续下滑的背景下、公司逆势而上,立足于烟气净化的主题,通过EPC、
BOT、EMC等模式积极开展项目,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的大幅提升,公司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良好,实现营业营业收入7484.75万元,营业成本5760.42
万元、净利润955.99万元。原因是公司湘钢项目完工并投产,由此带来公司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上年同期,公司无项
模小,资金短缺的现状在某种程度了公司业务的发展,也减缓公司向其他行业开
地,形成产学研长效机制,吸收并培养更多的高级人才。对于公司现有人才,公
司加速推进股权激励制度,拟在9月进行一次内部员工定向增发,不断发掘人才,
法定代表人:樊东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钮祝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钮祝红
法定代表人:樊东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钮祝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钮祝红
法定代表人:樊东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钮祝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钮祝红
法定代表人:樊东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钮祝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钮祝红
本会计期间不存在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规定披露分部报告的信息,应
本会计期间不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本会计期间无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发生变化。
注:本账户期末余额中无因抵押或冻结对使用限制、存放在境外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3)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4) 本报告期无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但在本年度又全额
(5) 本报告期应收账款增加已计提坏账准备,对账面坏账准备金已作调整。
(7) 本账户期末数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欠
注1:账龄超过1 年的预付款项主要系按合同预付的、尚未结算的设备材料采购款。
注2:本账户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8,802,854.53元,增长69.2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预付湘钢1#高
(3) 本账户期末数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 本报告期内无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但在本年度又全额或部
注:本账户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554,588.30元,下降14.36%,主要系本公司报告期内设备工程项目完
(2) 本期期末存货未出现会计政策所述减值情况,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注2: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
2012年11月30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签订2012年首贷字第0041-1号
《借款合同(流贷)》,向该行借款人民币700万元,借款期限范围为2012年11月29日至2013年11月
(2) 本账户期末数中无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注2:本期户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952,692.49元,下降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项目完工,原预收款
(2)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账户期末数中无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
(2)、本账户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了32,378,395.62元,上升15.95倍,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湘钢BOT
注:2012年2月29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发起人协议及北京安普能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
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
本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12,780,000.00元,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1,187,209.38元。以截至2011年12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1,187,209.38元为折股基数,按1:0.893878的折股比例折成股本10,000,000元,余额
1,187,209.38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份改制完成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1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自然人樊东华出资人民币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自然人陈娟出
资人民币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2月29日出具(2012)中磊
(验C)字第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注1:本期营业收入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74,837,475.00元,增幅748,374.75%,主要系本报告期
内工程设备销售业务发展较快,工程项目完工并按合同确认收入所致;另外,2012年上半年无项目完工,未
带来营业收入,帐表中营业收入10,000元系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带来的收入。
注:本期财务费用较上期增加2,288,193.60元,增幅237.22%。主要由于本年公司湘钢1#项目是融资建
设项目,本公司属于轻资产,只能在民间信用贷款,其贷款利率要高于银行贷款所致。
6-2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樊东华,董事长,男,197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高中毕业。曾就职于
启东市化纤厂,自1999年起担任南通申东冶金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担任南通申
东滤器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曾被选为启东市银牌企业家,启东市北新镇商会第四
届副会长。2007、2012年被选为启东市政协委员。自2008年8月公司设立以来一直担任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李效伟由于身体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转做公司专家顾问。对公司经营无影响。
公司财务总监唐英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财务总监仍由董秘钮祝红兼任,对公司
2、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